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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信用评价报告
发布时间:2019年09月19日 来源:

申报条件

1、至少成立满两个会计年度;

2、近两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;
3、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,非即将关、停的企业;

4、没有处于联合惩戒失信名单中。


标准服务

1、证书:颁发 “企业信用等级”纸质证书
2、信用报告:专业分析师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报告
3、信用二维码:通过扫码可访问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权威备案数据库
4、信用编码:信用唯一编码,可供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查询使用
5、信用档案: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建立企业诚信电子档案并对外展示
6、杂志赠送:赠阅电子版《商务信用》杂志(双周刊杂志,全年共 24 期)
7、权威公示:
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
http://www.bcp12312.org.cn
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官网
http://ciecc.mofcom.gov.cn
中国商务信用平台

http://www.bcpcn.com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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